各有关团体标准牵头单位:
为保证团体标准的先进适用、经济合理,促进食品质量、管理、效益水平提升,根据《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对《方便冲调食品》《石榴酒》《石榴汁乳酸菌饮料》《石榴果味饮料》《风味豆制品》等5项团体标准进行跟踪评价和复审,请团体标准制定牵头单位会同起草单位提出跟踪评价意见,如需要修订的应提交修订申请单,以书面形式于2025年6月31前发至联系人微信或邮箱。
联系人:卞璨慧 13573175397 王世敏 13696417818
邮箱:canhuibian@163.com
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标准化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