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石榴酒》等团体标准公告
鲁食质函[202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由枣庄学院提出的《石榴酒》(T/SDSZC002-2022)、《石榴汁乳酸菌发酵饮料》(T/SDSZC003-2022)、《石榴果味运动饮料》(T/SDSZC004-2022)等3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专家审查,现批准发布公告并自2022年6月16日起实施。
附件:
1、《石榴酒》团体标准
2、《石榴汁乳酸菌发酵饮料》团体标准
3、《石榴果味运动饮料》团体标准
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