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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力突破当前制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行动方案。

关于印发《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鲁非公组发〔2021〕1号

各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2日 

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力突破当前制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制定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行动方案。

 一、推动惠企政策“一键匹配”。扩展强化省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汇集打造惠企政策库,应用社保、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数据建立企业评估评级模型,通过政策整合、数据挖掘、企业画像,推动政策与企业智能匹配,平台“一口发布”惠企政策,企业“一键获取”关键信息,对普惠政策实现精准推送、免申即享,对竞争性政策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落实好《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鲁政发〔2021〕4号)提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就业以工代训补贴等惠企政策。汇聚优质服务商资源,组建省普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省市县三级联动服务企业需求。(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税务局)

二、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围绕工业“四基”领域、制造业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用好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培育一批专注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举办首届中国瞪羚高端峰会,依托高校、商会协会、头部瞪羚企业筹建瞪羚商学院,汇集发展急需的战略投资者和高端服务商。建立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成长帮扶机制,围绕小升规、瞪羚、独角兽和“专精特新”等高成长企业,针对人才培养引进、科技研发和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需求,逐企设立问题台账分级负责帮扶,组织共性问题专项对接。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政策要求、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省级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2021年,新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0家、瞪羚企业150家、独角兽企业3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左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三、实施“万名数字专员进企业”行动。坚持市场化原则,省市县三级筛选培育数字专员,组建万名数字专员顾问团,提供专业化“顾问+雇员”式服务,逐企开展数字化问诊,推动解决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难题。在装备制造、纺织等领域实施传统制造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等数字化改造,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聚焦高能耗、高风险、高通用性、高价值设备,实施化工装置、工业锅炉、炼铁锅炉、智能装备等11类工业设备上云,通过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等多种形式,实现泛在互联、数据共享、高效配置。加快实施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支持我省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与纺织、机械、化工、食品等重点行业共建专业性子平台,面向全产业链供应链建设大宗原材料、装备、电子信息、消费品等重点工业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对建设成效显著、电子商务交易额领先、服务中小企业数量居前的平台,纳入工业互联网财政支持政策范围。2021年,实现培育数字专员2000名、对接服务中小企业20万家的阶段性目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四、组织“山东制造·网行天下”行动。实施优质工业品严选计划,围绕机械装备、纺织服装、家装建材、电力电缆、食品等重点产业领域及特色产业集群,甄选1000家制造业企业,“一企一策”制定网络营销方案,打造1000个适用于电商市场的爆款产品。精准分析网络点击热点信息,针对我省产品主销区域、热点行业,开展直播订货会、山东超级工业城采销对接大会、山东制造大店等市场拓展活动。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举办“产地巡演”“标杆工厂行”“百企游学”等电商培育活动。通过流量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参与“山东制造”特色产品网络销售。2021年,“山东制造”网销率大幅提升,力争在知名电商平台的网络营销额提高20%。(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五、强化普惠金融服务属性。延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督促金融机构细化落实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标准,适度降低小微从业人员利润指标考核权重,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两增”,推动大型商业银行力争实现2021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30%以上。按季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增速、利率情况开展评估,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勉励”四个档次予以通报,引导金融机构持续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建立抵质押物“价值重置”机制,拓展小微企业有效贷款抵质押范围。用好国家小微企业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引导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扩大小微企业担保融资规模。持续实施首贷培植、银税互动、应收账款质押、应急转贷、续贷支持等政策措施,扩大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推动高成长制造业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5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建立科技型企业“白名单”制度和科技增信评价体系,将单户企业纳入风险补偿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年度余额提高到2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六、创新应用供应链金融。聚焦关键产业链优选核心企业,分行业分批次建立“白名单”,引导核心企业通过确认应付账款、开具商业汇票、签发供应链票据等,加快核心企业信用向中小微企业传导,支持供应链上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推广供应链金融平台及应用,鼓励与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对接。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根据行业特点设计专项信贷产品及方案,服务产业链供应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七、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效能。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通过放宽投资比例、加大让利力度、实施财政奖励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研究基金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办法,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承办第四届“中国天使投资节”,开展系列天使诊断,激发社会创业投资热情。对纳入省级瞪羚、独角兽、单项冠军名单的企业,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予以重点投资支持。开展高端装备、新材料等专项基金项目对接,力争全年基金投资项目100个、投资额200亿元左右。(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八、开展企业发展安全质效年活动。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实施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向化工园区和民爆、爆破作业、建筑施工、两客一危、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仓储、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派驻人员,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深化“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除外)及占地3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纳入评价范围,根据企业分类评价结果,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推动资源要素向高端产业和优质企业集聚。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审批,落实产能、煤炭、能源、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要求,不符合产业政策、不依法依规落实减量替代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准或备案。(责任单位: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九、出台实施民营经济条例。推动出台《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健全对民营经济的法治保障。做实条例实施工作,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条例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尤其是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歧视性规定或没有法定依据的差异性规定。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政策会审、政策措施抽查、投诉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强化制度刚性约束。(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创建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市县。在全国先行先试,制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建设方案,引导县(市、区)探索创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根据年度评估结果,对成效突出的县(市、区)予以重点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市争创国家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对认定的特色产业集群、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实施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居前10位的,省级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按照升规纳统、瞪羚、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企业培育数量及增幅,以及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数量、质量等,对县(市、区)实施综合评价,省级财政对评价结果前3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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