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的工作报告,对支部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部负责检查落实。
组织生活会制度
1.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
3.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专题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党课由支部书记负责实施,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
2.党课内容:主要是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党性、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同时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3.党课要求:(1)要提前制定党课方案,由组织委员负责。(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3)专题党课一般由党员领导干部、上级领导、支部书记、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进行讲授。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支部书记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一、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谈心谈话
1.工作发生变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党员个人主动提出谈话要求时,进行交流谈话。
2.受到上级表彰表扬、重用时,进行勉励谈话。
3.工作、生活中遇到挫折或重大困难时,进行关怀谈话。
4.群众有不良反映或发生矛盾时,进行提醒谈话。
5.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被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或延期转正时,进行教育谈话。
6.反馈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时,进行年度总结谈话。
二、党员相互间谈心谈话
1.相互交流思想,了解相互间工作、学习等情况,相互交换意见建议。
2.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问题,征求改进意见;把矛盾问题谈深谈通,消除隔阂、形成共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可与支部组织生活会一并组织开展。
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单位改革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集体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
民主评议党员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
主题党日制度
主题党日制度是指党组织和党员利用专门时间、围绕既定主题开展党的活动的制度。主体是党员,根本目标是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以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中央《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指出,“推广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在主题党日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参加服务群众等活动。”主题党日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可与“三会一课”结合,每月分两次进行,每次不少于半天。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分党小组进行。有条件的党支部可每月利用一天时间,积极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主题党日的主要内容: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开展组织生活、处理党务工作、开展主题活动等。
党员管理制度
一、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每个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事先向支部请假。
二、教育督促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引导党员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严格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权利的正确行使,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
四、按时足额收缴党费。督促党员自觉地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五、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员调动工作或派出学习的,要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
六、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教育、监督党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对不履行党员义务、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应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