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三减食品”(第一批)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
鲁食质【2022】5号
各有关会员单位、三减联盟企业:
为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山东2030”规划纲要》,全面落实《山东省“三减控三高”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适当减少盐、糖、油的摄入,合理控制血压、血糖、血脂指标,降低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危害,进一步提升国民健康水平,推进食品产业向安全、营养、健康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下称:促进会)、山东省食品与餐饮行业三减联盟决定开展“山东三减食品(减盐食品、减糖食品、减脂食品)”评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酱油、熟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和熏煮香肠)、糕点、饼干(夹心及装饰类、曲奇)四类食品。
二、申报产品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产品拥有自主注册商标:
(三)申请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团体标准三减食品分类界限值规定要求;
(四)申报产品实现批量生产一年以上。
三、认定依据
山东三减食品认定工作依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山东三减食品指标评价体系》(T/SDSZC005-2022)《山东三减食品评价认定规范》(T/SDSZC006-2022)及产品检验报告等。
四、申报要求
(一)企业自愿申报,如实填写《山东三减食品评价认定申报表》(见附件);
(二)申报企业于2022年9月22日前将《山东三减食品评价认定申报表》电子版材料报送促进会。
五、其他事项
(一)促进会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及对实物质量进行评价(申报产品送样时间另行通知),对符合评价认定标准的产品准予使用“山东三减食品”标志,并颁发证书。
(二)认定的“山东三减食品”由促进会对外发布、宣传推介。
(三)山东三减食品认定评价活动不收取费用。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人:王宏进 陈高华 胥明
联系电话:13864080229 15953181057 13708928229
电子邮箱:SDSZC2020@163.com
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
2022年9月13日